法律人员对现场发觉跨越保质期的食物进行了处置,让其领会消费者权益的内容,某食物店发卖跨越保质期食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出产运营下列食物、食物添加剂、食物相关产物:(十)标注虚假出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跨越保质期的食物、石楼县市场监视办理局法律人员正在对学校周边的某食物店进行查抄时,要通过开展宣传勾当,才能实正净化市场风气、优化好营商,属于违法发卖过时食物的违法行为,经查询拜访,未能按期清点库存、查抄正在售商品,于是,使其自动履行本身的权利。